中共庄浪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十七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中共庄浪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关于十七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暑,2023年4月10日至6月30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县委直属机关工委进行了巡察。8月25日,巡察组向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通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坚决扛起巡察整改重大政治责任
(一)强化政治担当。县委直属机关工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政治忠诚的现实检验、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转变作风的重要举措,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自觉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果断的举措、最有效的办法从严从实从快落实各项整改任务。把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提升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的重要契机,切实增强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力以赴推进整改落实。
(二)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县委直属机关工委领导班子切实担负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情况反馈会召开后,召开工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持直面问题、深挖根源,以上率下,推动真改实改。通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从政治上找差距、从思想上挖根源,研究制定了《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委直属机关工委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和《整改台账》,集中三个月时间着力整改问题。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安排部署、定期调度推进,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领域巡察问题整改情况周汇报、月调度,抓细抓实整改工作;业务人员具体抓整改落实,逐条逐项开展问题整改。
(三)狠抓巡察问题整改。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细化梳理,逐条分析问题根源,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要求到位,每月汇报整改进展情况,及时解决有关问题。对整改任务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定期报告”,对照整改方案和台账,即知即改、立行立改,逐项销号整改。把整改落实与建章立制紧密结合起来,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制度建设,用严格的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把巡察结果与机关党建工作紧密结合,让整改成效体现到各项具体实际工作中,以巡察整改推进县直机关党建提质增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取得成效
(一)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深入,履行核心职能用力不足方面
1.政治理论学习抓而不实,督促跟踪问效不经常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班子成员带头学,将理论学习作为政治任务贯穿于日常工作的始终,以上率下,常态化抓好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结合机关工委牵头抓总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实际,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准备专门学习记录本详实记录学习过程,严抓干部职工学习笔记质量。二是详细制定机关工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干部职工学习计划,采取分散学和集中学相结合的方式,每月至少召开1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每周至少召开1次全体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会议,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市县相关会议文件精神。三是结合“三抓三促”行动和“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学习研讨活动,组织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不断提高班子成员的理论修养和政治觉悟,深化党员干部对理论学习的认识提高学习实效。
2.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不扎实,活动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县直机关“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建立健全科级领导、普通党员帮办实事台账,选树具有特色亮点的先进事迹,提炼总结典型案例,确保主题教育成果走深走实。二是完善了学习制度,在坚持干部政治理论学习,用好“学习强国”、“甘肃党建”等学习平台基础上,使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突出业务知识传帮带,坚持业务培训、集体学习、个人自学和以工代学有机结合,主要负责同志亲自组织,全程参加,班子成员带头学习、带头讲课、带头辅导。三是制定印发了《县直机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施方案》,紧盯“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总要求,聚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根本任务,引导县直机关党组织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使机关党员始终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努力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方面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四是主动适应机关党建新形势新定位新要求,积极选派党务干部参加组织部、党校举办的学习培训班。妥善处理党员干部工学矛盾,对确因工作原因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及时安排进行补课。五是坚持规范落实每周固定学习、每月集中学习制度,充分利用“学习强国”“甘肃党建”、微信公众号和支部微信群等平台抓好学习教育。
3.意识形态责任清单不具体,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督促机关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做到每季度召开党组织会议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确保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二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建目标考核,在2023年度县直机关基层党建工作实地考核中,考核意识形态落实情况。三是管好党员培训阵地,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机关党员教育培训的主体,在发展党员、党员干部培训中,新时代党建理论、党史党规要作为重要内容开展学习。四是管好结对帮扶阵地,发挥党支部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政治优势,在走基层、“双报到”志愿服务过程中,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着力化解社会矛盾,科学处置各种敏感问题,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五是健全工作机制,靠实机关党委、党总支和下属党支部在推进意识形态工中履行组织、协调和抓好落实的职责,完善《党员信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资料清单》,督查机关各党组织完善抓意识形态工作体系,形成意识形态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六是实施疏导机制,运用个别谈心、耐心疏导、平等交流、民主讨论等方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使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入情入理、潜移默化。七是落实督查机制,抓好年初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目标的落实,结合党建工作督查检查,定期对机关党组织进行抽查,发现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及时下发工作提醒进行提示,确保每项工作真正落实到位。通过将意识形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实、同考核,细化分解县直机关意识形态工作任务,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人人工作有压力、人人落实有动力,为推动县直机关党建提质增效,树立牢固的政治思想根基。
4.落实主体责任有欠缺,作风建设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工委定期讨论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党建工作协调、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党建工作检查考核等管党事宜,领导干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落实各项规定,作风建设工作逢会必讲、逢提必谈。二是组织党务工作者,围绕落实“四级四岗”责任、规范“三会一课”、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等重点内容进行专题培训,结合党员干部社区“双报到”志愿服务、党务知识竞赛、半年交叉互导等活动,打造高素质机关党务干部队伍。三是坚持开展党建专项督查检查,及时反馈问题落实情况,在推动作风建设、打造高素质机关党务干部队伍的同时,通过举办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论坛征文活动,发掘县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在抓党建助推中心工作方面的亮点特色,分享优秀党组织的先进经验,选树一批担当作为的先进典型,树立可信可学、可追可及的标杆。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履行不到位,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方面
5.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理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清单,明确机关工委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主要负责人定期对班子成员开展谈心谈话,班子成员对分管工作领域干部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班子成员亲自参与查找分管工作领域廉政风险点,主要领导亲自审核。二是自觉扛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延伸,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研究谋划,狠抓责任落实,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和存在的问题,并形成长效机制。三是完善各项党风廉政学习制度,推进廉政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督查考核内容中的比重,形成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走深走实的长效机制。四是不断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觉为目标,通过警示教育、集体约谈等措施,进一步巩固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五是不断扩大党风廉政教育的参与性,以集中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纪录片、纪工委书记专题授课、提交个人感悟发言等方式,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六是规范政治学习和组织生活,通过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实地调研、主题党日活动等方式,加强党性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和廉洁自律意识。通过以上措施,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聚焦反馈问题抓实整改,加强党员干部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改造,促进思想清醒、政治坚定、作风务实,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6. 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资产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结报资料的合法性及合规性审核,明确分工职责,完善账务资料,加强日常监管,做好资产管理,规范财政支出审批手续。二是加强学习培训,安排财务人员积极参加财务业务培训学习的同时,加强党员干部对财务报批相关规章制度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制度,严把报销票据审核关。三是强化执纪监督,规范现金管理制度,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对巡察反馈问题中涉及的负责人、财务人员加强执纪监督。四是针对巡察发现的财务问题,由纪工委书记对单位负责人及财务经办人予以提醒谈话,并警示工委全体党员干部要引以为戒。通过建立完善机关工委财务制度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财务人员财经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严格落实财务报销制度,促进财务支出和资金拨付审核更加规范,财务制度进一步健全,固定资产管理符合规定。
(三)基层党组织建设践行不扎实,政治生活制度执行不到位方面
7.机关党建业务不精细,督导检查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以抓重点、促规范为着力点,认真落实“月提醒调度、季督导检查、半年交叉互导、年终评议考核”工作机制,细化责任清单和台账资料,加强督查检查力度,督促县直机关党建业务再上新台阶。二是不断加强机关工委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将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作为党建工作重点抓实抓牢,持续抓好“三会一课”、党费交纳、发展党员、组织关系转接等党务工作,完善支部工作手册,提升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工作成效。三是紧密结合“三抓三促”行动、“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坚持“打铁还需自身硬”的硬道理,通过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指导和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实现支部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提升。四是对巡察反馈的遗留问题进行一次全面“回头看”,进一步查缺补漏,在完善资料台账的过程中,锻炼党员干部工作能力,提升业务水平。通过持续开展县直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实现机关党建与业务工作有机结合,以业务实绩检验整改实效,真正形成笃行实干、敢为善成、担当作为的浓厚工作氛围。
8.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组织生活开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和规范机关工委党支部日常学习,针对巡察组反馈的党支部学习方面的问题和不足,主要领导亲自抓,督促党支部健全学习制度,举一反三,查漏补缺,确保支部党员理论学习有计划、交流研讨有心得、开展学习常态化。二是不断强化监督管理,按照支部党建督查考核和“三定一督导”工作机制,从严抓好党员队伍教育管理监督,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确保机关工委党支部组织生活高质量开展。三是严格规范组织生活程序,在今年的组织生活会上,认真制定完善实施方案,落实组织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通过扎实召开组织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做到组织生活严肃规范,助推机关工委党支部建设标准化提档升级。
三、深化标本兼治,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果
经过集中整改,机关工委整改落实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下一步,县委直属机关工委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把巡察问题整改作为一项长期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落实省委、市、县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巩固提升整改成效,着力抓好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落实,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党员干部争先创优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服务群众意识,推动实现干部作风持续好转、班子建设更加坚强、责任传导更加有力、工作落实更加务实、制度建设更加完善。
(一)着力加强政治建设。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立足“围绕中心、建设队伍、服务群众”的职责定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善于从政治上分析形势、认识问题、谋划工作,作决策、干工作、想问题都要坚持政治标准、考虑政治因素、注重政治效果。要加强党员干部政治素质教育,加强年轻干部的党性锻炼和工作历练,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为党尽责,敢于斗争、勇于斗争。
(二)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严格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进一步促进工作做深做细做实,不再反弹,确保整改结果经得起检验;对取得进展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对照措施和时限,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对重点工作全面开展一次“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对工作中发现的新问题及时纳入整改内容,举一反三,确保实效。
(三)持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开展“三抓三促”行动和“能力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着力提升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党性修养、业务能力、工作作风和专业技能,打造政治可靠、业务精通、技术过硬、本领全面的县直机关党员干部队伍。严格落实新时期党的组织路线,加强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突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打造一支党建工作先进队伍。
(四)突出巡察成果运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坚持当下“改”和长远“立”相结合,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常抓不懈,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完善一项制度,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推动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实践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或县纪委监委驻机关工委纪工委反映。县委直属机关工委联系方式:0933-6621129;县纪委监委驻机关工委纪工委联系方式:0933-66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