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庄浪县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十七届县委 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2日至7月1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县医保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4年8月22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向县医保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思想认识,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
医保局党组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部署要求,县医保局党组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和重点工作,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全面扎实做好问题整改,达到了预期的成效。一是通过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现实紧迫性、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上来,对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端正态度,勇于面对,敢于认领,坚决整改,做到了问题不清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二是通过建立健全理论学习长效机制,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的重要论述、批示、指示精神的深化、内化、转化。三是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切实把党建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落实到行动上,确保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真正把管党治党、全面从严的要求落到了实处。四是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局党组主体责任落实结合起来,注重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牢意识形态政治方向,从严抓好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把落实整改与作风建设和班子队伍建设结合起来,打造了一支“对党要忠、标准要高、工作要实、自身要清”的医保队伍,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政风行风明显优化,全县医保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依法行政、政务公开、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等工作得到了全面加强,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坚持问题导向,全力做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不扎实,统筹推进医保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完善了理论中心组领学、干部职工集体学、共同交流研讨学、网络平台经常学、记好笔记深入学的“五学”学习机制,严格执行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制度,做到了逢会必学、开会先学,先后开展党组会议集体学习41次。二是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再次进行细化,坚持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先后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35次,确保了学习常态化。三是严格按照县委宣传部下发的学习计划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列席旁听工作等要求,每月开展集体学习和研讨交流,坚持全员研讨与个别研讨相结合,每次研讨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中心组成员发言,在进行研讨发言时坚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交流学习成果、碰撞思想火花,从中汲取智慧营养和精神动力。四是对全局干部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交流发言材料进行“回头看”,对存在的撰写材料不严谨、没有结合工作实际的问题在干部职工政治理论集体学习会上进行了通报,进一步规范、严谨、提升了学习实效。先后组织开展集体学习36次、人均撰写心得体会2篇,真正做到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发展。
2.针对“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推进医保制度改革落地见效不深入”的问题。
2-1.针对“‘全民参保’行动推进不力,缴费进度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开始后,县医保局及时汇报县委、县政府领导,及时安排部署,精准分解参保任务,先后召开全县参保缴费启动会议、推进会议,向各乡镇、城市社区定期下发缴费进展通报16期(次),有力推进了全县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2024年,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任务37.38万人,其中城市社区1.31万人;全县城乡居民参保缴费人数35.68万人,参保率95.5%,其中城市社区缴费人数1.3万人,参保率99%。二是对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及时在省医保信息平台清查缴费情况,建立了缴费情况台账,对应缴未缴的单位进行电话联系或在业务群里发送提醒信息,督促参保单位医保经办人员尽快为其职工跟月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全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单位514家(其中,机关事业单位211家、省市驻庄单位7家、破产单位35家、261家企业及其他特殊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16人)21751人(其中,在职17291人,退休4460人),确保了职工医保待遇正常享受。
2-2.针对“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和2024年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甘肃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平凉2023版)》设定的44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和办理环节开展业务办理,全面推进医保经办数字化转型,实现了参保登记在内的11项服务事项的线上办理和10项服务事项的线上直接查询业务,有效提升了医保政务服务事项线上可办率和参保群众满意度。二是联合县卫健局下发了《积极开展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目前共46家医药机构上缴违规费用39.24万元,并结合医疗机构自查情况,联合卫健、财政、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对全县部分医疗机构自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均能认真执行《平凉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诊疗项目目录(2022版)》,严格按照目录内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收费。四是积极推动新版药品目录顺利落地实施,新增药品126种,谈判或竞价成功药品121个,成功率84.6%;纳入目录药品平均降价61.7% ,各医药机构销售药品能够按照药品加价政策标价,有力推动了肿瘤病、慢性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五是按照县内公立医疗机构统一在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进行网上采购流程要求,预付各定点医疗机构集采药品预付金800万元,督促定点医疗机构完成带量联动合同约定采购量,开展集中带量采购资金1655万元,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工作提质扩面。六是严格按照省、市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规划要求,我县于2022年确定了第一批DIP付费试点医疗机构8家、2023年纳入16家医疗机构为第二批DIP付费定点医疗机构,2023年底实现了DIP支付方式改革医疗机构全覆盖。为鼓励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新业务新技术,持续提升医疗技术和服务能力,我县2家医疗机构16项手术被确定为新技术新业务,切实推动了DIP支付方式改革提质增效。
2-3.针对“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深入,医保政务服务事项下沉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甘肃省医保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平凉2023版)》明确向村级下沉政务服务事项14项,统一办理时限、办理材料等业务规范,对卫生院院长和乡镇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并对乡级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7场次,由乡级组织业务人员对村级开展业务培训56场次。二是严格按照医保政务服务事项下沉工作要求,将手工零星报销等业务下沉并授权给县、乡21所定点公立医院进行经办,制定印发了《庄浪县手工(零星)报销业务经办规程》,对各定点医院所需服务群众的范围划分了“责任田”,各乡镇卫生院受理户口或实际居住地在本乡镇辖区内参保群众提交的业务申请,县城内的4所医疗机构按照城区几条主要街道分片区划分经办区域,就近受理片区内参保群众提交的业务申请,彻底解决了零报业务扎堆问题,实现了医疗保障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
3.针对“医保基金监管存在薄弱环节,防范化解基金重大风险隐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在加强监管力度,提升监管能力方面,积极争取县政府支持,招考工作人员2名,统筹了现有工作力量,补充协助执法人员数量,加大对医药机构的监督检查。二是依据财务管理有关规定,分别设置财务主管、会计、出纳岗位,实行岗位责任制,明确了职责和权限,严格按照业务经办流程,在职权范围内开展财务工作。三是关于“与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管理流于形式,2022年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约定的有效期起始时间早于协议签订日期。”的问题,经核查,北城社区第二和第三卫生服务站为2022年度新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在2022年7月28日签订了医保定点管理服务协议。按照全市要求,新签订的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因此协议签订有效期为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但在2022年底全市统一制定了新的医保服务协议模板并组织全市医药机构签订了2023年度医保定点服务协议,有效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未到期的定点医药机构原签订协议失效。四是严格按照2024年医保定点管理服务协议,对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管理和稽核。年内开展专项稽核2次,稽核医药机构27家;结合基金监管工作,开展日常检查4次,覆盖了所有医药机构,按照协议处理流程约谈124家、中止医保服务15家、解除医保协议2家,追回违规医保基金96.99万元。
4.针对“推进医疗保险助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扎实”的问题。
4-1.针对“存在部分农村低收入和脱贫人口未参保现象,其中2024年尚有92名农村低收入和脱贫人口疑似未参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农村低收入和脱贫人口参保缴费动态清零工作机制,医保局每月与农业农村、民政部门比对数据台账,汇总疑似未参保对象,每月协同乡镇及时做好农村低收入和脱贫人口实时参保。截止目前,全县15.41万农村低收入和脱贫人口对象除因参军、服刑、死亡等因客观原因无法参保人员除外的所有重点人群参保全覆盖,做到了动态清零和应保尽保。二是对全县符合要求的14.66万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农村低收入和脱贫人口全部给予参保资助,共资助2409.35万元,实现了参保资助全覆盖的目标。
4-2.针对“医保政策变化快,对参保缴费、待遇保障、经办服务等与参保群众息息相关的医保政策,宣传的覆盖面不广、针对性不强、方式较为单一,造成参保群众知晓度不够高;未定期向社会公开医药费用、费用结构等信息”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围绕门诊慢特病和门诊“两病”申请备案及报销流程、三重保障政策、“一站式”结报等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组织各乡镇医保专干、驻村帮扶工作队、村干部、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科工作人员,开展集中宣讲培训;由乡村干部进村进社区、入户面对面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利用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高频次、广覆盖发布医保政策信息。截止目前,开展医保政策集中宣讲19场次。二是按照最简必须、通俗易懂的原则,印制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事指南、海报、彩页等宣传资料10.85万多份,通过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折页彩页,推送医保政策宣传公众号5篇次,制定印发了《庄浪县城乡居民门诊特慢病和门诊“两病”常态化备案办理规程》,切实提高了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率。
5.针对“内部管理制度不规范,与上级法规条例规定不相符”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对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重新进行完善,明确了对单位职工“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根据有关规定移交组织或人社部门处理,督促单位职工进一步熟知了各项制度的学习,确保了单位各项工作有规有序。二是加强单位各项财务管理和监督制度,重新修订了《庄浪县医疗保障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对超出5000元(含5000元)的大额资金支出,须经局务会议讨论并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后按规定程序支付,并从严执行,确保了局机关财务资金支出合法、合规。
(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力
6.针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深入,压力传导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党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党组工作重要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党组工作条例,完善了医保局党组议事规则,组织召开了全县医疗保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组织召开了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暨警示教育大会,会上局领导班子成员与各股室负责人签订了2024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所有人员签订《不赌博、不酒驾、不参与邪教活动承诺书》,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第三集《强化正风肃纪》,在医保领域内部打造了清廉、法治、亲民品质,高标准、高质量推动了医保工作。二是严格落实党组书记抓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分管领导“一岗双责”责任,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将全局重点工作任务进行量化、细化,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一分解到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到股室责任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对各股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进行明确,做到人人有责任、有压力、有动力,形成了“医保工作重担大家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责任落实机制。三是不断改进医保行风建设,规范了经办服务流程,建立了“领导干部窗口坐班制”,对异地就医备案、参保登记、慢病办理、赴外报销等44项医保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大厅办理,通过门户网站、公众号、窗口展示牌、服务告知单等渠道向社会主动、及时公开了服务事项、办理依据、流程、结果等信息,切实使医疗保障服务更有温度。四是围绕内部管理,完善考勤、请销假、休假、外出报备、内勤管理等制度,从9月份起,在局机关和医保中心分别执行干部职工上下班签到制度。同时,加大对工作纪律的督查力度,对迟到、早退及旷工1次的,由分管领导批评教育;迟到、早退及旷工2次的作出书面检讨;迟到、早退及旷工3次,在职工会上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给予相关纪律处分,确保了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到位。
(三)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统领作用发挥不明显
7.针对“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建工作基础未夯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六大攻坚行动”为统揽,以“双强双争双促进”为抓手,发挥局支委会牵头抓总作用,每月月初及时召开支委会,在学习有关政治理论知识的基础上,根据县委直属机关工委下发的工作提示,结合医保工作实际,认真谋划安排本月支部重点工作,确保了支部各项工作顺利推进。二是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标准化工作要求,对标“六个标准化”要求,全面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每月规范记录了党支部工作手册,及时收集、整理了支部开展的各项活动资料,保证了支部各项活动有痕迹。
8.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上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下发的有关召开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征求意见、集中学习、谈心谈话、查摆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等各个环节工作,确保了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走过场,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严格对照党组织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局党支部年初工作筹划,突出党组织生活的政治性,认真研究制定党支部年度主题党日活动计划,在每月实际开展过程中,把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与本单位的中心工作相结合,创新活动形式,拓宽活动渠道,丰富活动内容,组织党员参与到活动中,每月15日之前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每次活动原则上不少于半天,确保了活动不走过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为民服务的思想进一步得到了提升。三是严格按照党费收缴管理办法,年初由财务人员精准、及时核算缴纳党费基数,每月根据实际情况,复核党员缴费基数,督促党员逐月按时缴纳党费,并及时将支部每月党费上解至县委组织部。同时,做好党员纳新、关系转移,及时、规范运转党支部工作手册,提醒入党积极分子严格按照入党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积极参加县上组织的各项培训。对转入、转出的党员及时做好党关系转移衔接,确保了党员干部党关系不断档。四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等组织制度,每季度组织单位在职党员到东街社区报到,开展捐赠物资、慰问困难居民等志愿服务活动中,结合庆“七一”活动表彰了4名优秀共产党员,激励党员以更加昂扬的姿态创先争优、担当作为,充分展现了党员干部团结拼搏、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党员干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进一步增强。
(四)巡察整改落实不到位,成果巩固运用不充分
9.针对“对上一轮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本次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局党组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并在前期召开的十七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局党组对上一轮巡察整改落实不扎实、不到位的问题,再次进行了深入剖析,坚持“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制度漏洞,健全完善一项制度机制”原则,举一反三,切实把巡察问题整改与推进医保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深化扩大巡察整改成果,形成了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防止了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深化标本兼治,全力抓好巡察整改成果巩固
下一步,局党组将按照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贯彻新发展理念,以巡察整改为工作契机,进一步把整改成果落实运用到医保改革发展的重点工作任务中去,推动医疗保障事业高标准、高质量发展。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将旗帜鲜明讲政治要求落实到推动医疗保障改革发展的各方面、全过程,进一步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执行到位。
二是靠实工作责任,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履行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层层压实管党治党责任。加强局党支部组织建设,强化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创建模范机关,建设特色支部,不断激发机关党的建设工作内在动力和活力。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真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主动服务群众,持续提高医疗保障服务水平。
三是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成果运用。坚持从讲政治的高度把巡察整改工作的长效作用发挥出来,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巡察工作要求,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抓好整改成果巩固;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紧盯不放,总结阶段性成果,健全制度机制,确保长期性工作有序推进,推动医疗保障改革发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庄浪贡献医保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或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方式:0933-6828858;地址:庄浪县水洛镇东关街206号;电子邮箱:919089189@qq.com 。县纪委监委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联系方式:0933-59367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