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县委巡查

中共盘安镇委员会关于十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8-22 16:46:22浏览次数:619 信息来源:字体: [ ] [ ] [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0日至6月30日,县委巡察组对盘安镇村级党组织进行了巡察。2020年9月1日巡察组向盘安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针对“政治理论学习不深入、不系统”的问题,从上到下严抓政治理论学习,制定精准切合实际全面的学习计划,及时将中央、省、市、县委重要会议精神传达学习,要求每位党员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并定期对全体党员的学习笔记进行督查检查,确保撰写学习笔记的质量,杜绝完任务,敷衍了事的心态。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针对“在执行政策,服务群众过程中担当作为不够”的问题,一是对全镇各项惠农政策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尤其对五保户和低保户制定走访制度,严格按要求完善走访台账,走访台账上由驻村领导、驻村干部以及村干部三方签字;二是加强对全镇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勤制度,严格考勤,彻底清查公益性岗位顶岗现象,一经发现立刻停用,重新聘用合适的公益性岗位人员。

3.针对“农村“三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领导,各村党支部要成立三资集体资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加强三资管理的政策宣传和组织培训,对三资和财务知识,进行基本、全面的培训,明确核实清查资产的要求和方法步骤,查找白条顶库或滥用支出等问题。二是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建立管理台账,严格清查村集体资产,无论大小资产全部登记在村集体“三资”管理台账上,严防村集体资产的流失,由镇纪委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村集体“三资”管理的规范。

4.针对“村级“三务”公开不及时,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制定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制度,确保内容及时更新,切实发挥村委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建立监督检查台账,提高群众惠农政策知晓率。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5.针对“党支部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加强党建统领,切实发挥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通过制定学习计划提高党支部书记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治素养。

6.针对“党组织议事规则和民主决策机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对“四议两公开”资料来一次回头看,规范“四议两公开”资料,切实执行“四议两公开”制度,确保“四议两公开”制度不流于形式。

7.针对“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记录不齐全”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坚持发展党员标准、履行发展党员程序。二是加强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党务工作者的业务素质,使其熟悉掌握发展党员的业务,严格按照党章和发展党员的有关规定,在培养、考察、政审、审批等各个环节上严格要求,规范发展,把好“入口关”、“考察关”、“公示关”,为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打下夯实的基础。三是健全完善推优制、测评制、培养考察制、公示制、预审制、预备党员考察制、票决制、责任追究制等工作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发展党员工作机制,不断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确保发展党员工作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四是坚持做到每年都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每年召开一次发展党员专题工作会议,坚持“个别吸收、慎重发展”原则,坚持“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确保发展党员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8.针对“抓基层党建工作不力,党建责任缺失”的问题,从严落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党建工作机制。镇党委加强对各村党建业务开展情况的督查,规范运行“三会一课制度”及党支部标准化手册,建立健全党建主体责任。

9.针对“村级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严格按照盘安镇村“两委”换届工作实施方案,对照换届资料清单,差缺补漏,并指导各村对换届资料重新进行归档整理,确保村“两委”换届业务资料规范齐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0933-6954020;电子邮箱842092725@qq.com

 

 

                                                                            中共盘安镇委员会

                                                                            2021年12月30日

上一篇: 中共郑河乡委员会关于十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下一篇: 中共良邑镇委员会关于十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版权所有:中共庄浪县纪委 庄浪县监委 主办单位:中共庄浪县纪委 庄浪县监委

联系电话:0933—6621120邮箱:zlxjjwbgs@163.com

承办单位:庄浪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陇ICP备2022002371号

甘公网安备 62082502000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