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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党支部关于十六届县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8-22 16:46:22浏览次数:736 信息来源:字体: [ ] [ ] [ ]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0日至2021年6月30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进行了巡察。2021年8月20日,县委巡察组向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党支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针对“治理论学习不深入,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利用干部职工学习会时机,分管领导对部分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中谈话,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重新认真书写了学习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二是我局积极查阅学习笔记,对未按学习计划书写笔记的职工在职工大会上进行了通报批评,会后并由分管领导对其进行了谈话。目前,未按学习计划书写笔记的职工已重新按学习计划书写了学习笔记。同时,为增强学习效果,各股室负责人每月检查所属人员学习笔记1次,分管领导每季度批阅学习笔记1次,主要领导每半年批阅学习笔记1次,督促未完成学习笔记的干部职工按时完成学习笔记。三是2019年我局党支部共有党员17名,其中7名党员党组织关系于当年分别转至执法局、政务中心、水洛镇柳咀村,剩余10名党员中有2名退休党员。经查阅资料我局8名在职党员均有检视剖析材料,不存在缺少检视剖析材料的问题。四是由办公室负责,补充制定了全年党史学习计划表,并每月严密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并结合实际加强学习教育,对学习会议记录进行了补充完善,按照规定严格考勤,加强会风会纪管理,确保所有干部职工能定期接受教育。五是我局高度重视,接连召开了两次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健全了全员全岗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明确了各股室意识形态工作职责,坚持日汇集、周分析、月研判、季研究的工作制度,切实发挥了在意识形态工作中的综合职能作用。同时,制定了《2021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党建工作要点,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省、市、县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纳入到了2021年公用局党员干部学习计划,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党员干部及职工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

二、聚焦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2.针对“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我局一直以来高度重视施工现场影像资料收集工作,市政设施排查人员一贯坚持“维修前、维修中、维修后”影像资料收采集工作,市政公用设施排查统计表不能作为实际维修情况来反映,实际维修情况以维修记录表、签证单为主,现场维修情况影像资料一般附于签证资料后面。经我单位详查,更换维修签证单及影像资料齐全。

3.针对“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大额资金使用监管有漏洞。一是财务资金审批不严格。”的问题。

县财政局和本单位开户行对现金提取及使用进行了严格监管及限制,每天最多提取2次,每次不得超过1000元,每月不得超过5000元。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低于1000元的支出可以用现金支付,现金提取审批单齐全。按合同要求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设计费先支付30%,其余资金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再支付,2019年6月25日支付了30%,2019年12月4日支付的62%为应付账款,原始票据都已审核签字,所以没有支付审批单。执法局与公用局财务于2018年4月底分立,维修水上公园项目是2014年项目,为之前遗留项目,原始票据执法局已入账,故我局为复印件,由于原票据折叠等原因导致复印件资金签字模糊不清,但都在票据已备注清楚。今后,我局将进一步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对财务资金审批材料不齐备、不符合程序的坚决不予以支出。目前,财务资金审批规范,符合相关规定。

针对“二是报销差旅费不规范。”的问题。

我局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对报账材料不齐备、不符合程序的坚决不予以办理报销。经核查,审批依据为平水发〔2019〕28号文件,附在2019年1月31日财-0013/预-0013号凭证后。

针对“三是票据审核不严格。”的问题。

由于财政资金短缺,无法按时间进度支付,但每一项维修都有签证单,附在2020年12月30日财-0022/预-0022号凭证后。执法局与公用局财务于2018年4月底分立,这些城市维修项目是执法局与公用局分立之前的遗留问题,具有维修清单,都是通过财政局审核结算,财政局直接拨付的。按合同要求垃圾填埋场渗沥液处理项目设计费先支付30%,其余资金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再支付,2019年6月25日支付了30%,2019年12月4日支付的63%,2020年12月3日支付了剩余的7%,由于是支付应付账款,所以未将合同及审核签字的票据复印件附在凭证后,设计费合同及票据原件都附在2019年6月30日财-0011/预-0011号凭证后。今后,我局将进一步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对财务资金支出材料不齐备、不符合程序的坚决不予以支出。目前,财务资金审批规范,符合相关规定。

针对“四是污水处理厂的维修费和绿化费用资金使用量大,存在铺张浪费现象。”的问题。

按照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及污泥无害化项目设计方案要求,需对工作场地进行绿化,由于生活污水处理厂绿化带土层浅,下面均为碎石和沙砾,不具备绿化条件,绿化时既要将沙滩地进行挖掏,回填适合种植的土壤。我局委托甘肃洛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对需要绿化的区域进行了土壤回填,但由于气候原因,部分栽植的灌木、乔木已经死亡,待来年春季由甘肃洛宇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无偿进行补植补造,未存在与工程量不符的情况。此项工程完全按照实际所需进行施工,厉行节约,所有费用通过甘肃同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审定结算。提升泵房日常维修维护事宜,在每一次清掏维修后,必须在清单上进行实际记录(从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10月22日),本次初次维修时间为3月26日,将该维修日记录为清单起始日依次登记维修日频次,防止重复记录,不存在时间相互矛盾的情况。

因为我县城区垃圾填埋场已封库,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污泥产生无处可倒,暂存在厂区外,经多次与南湖镇沟通衔接,将暂存的污泥拉运至南湖垃圾填埋场进行卫生填埋。经局务会议商讨,由庄浪县尚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污泥的清理、装车、运输。甘肃省庄浪县建筑安装工程公司负责南湖垃圾填埋场的卫生填埋,不存在一月内由两家公司清理两次污泥卫生填埋处理的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4.针对“党建工作抓得不紧,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律。”的问题。

按照相关计划,三会一课安排时间在月初,但由于我局支部书记和副书记有时参加全县会议,与计划召开“三会一课”的时间冲突,我局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召开会议,因此会议召开时间与原定计划表上面的时间不相符合。我局及时完善了2019-2021年党费按月收缴台账和党费证,并对党费收缴工作健全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一月一缴规定,按时上缴党费。

2021年我局党支部共有党员11人(含退休党员2人),两名退休党员年龄较大(均70多岁)且行动不便,无法正常参加支部活动与会议,因此2021年支部标准化手册党员人数只有9人。我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定了支部换届方案,认真补充了党员大会选举的会议记录。我局严格按照规范的组织生活会程序,认真补充了会前谈心谈话和征求意见。经查阅资料我局8名在职党员均有对照检查材料,不存在缺少对照检查材料的问题。

我局严格按照规范的组织生活会程序,对未进行谈心谈话的职工进行了谈心谈话,并认真补充了会前谈心谈话表。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和清单经阅资料发现,这两项材料齐全,但由于负责装订手册的同志疏忽,未将其装订在一起。目前,已将相关资料整理到位。对此,我局在开展组织生活会时,严格按照规范的组织生活会程序,以高标准、严要求,扎实开展好组织生活会。

5.针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我局已从巡察整改期间开始安排专人全程做好会议记录,并分门别类归档;二是加强了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要求会议记录人员规范会议记录,对2019-2021年局务会议、三重一大会议记录由参会人员重新查看,并签字确认。目前,相关会议记录已全部整理完毕。三是抓法规条例学习。我局专题围绕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进行了系统学习,重点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增强了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识;四是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约谈要求和程序,从制定方案、组织约谈、搞好记录上入手,让组织约谈成为常态。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检查、同考核,定期对重点人、重点事、重要岗位的廉政风险监控。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933-5915997;电子邮箱:1324164856@qq.com

 

                                                                         中共庄浪县公用事业管理局党支部

                                                                                   2021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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