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良邑镇郭魏村党支部书记魏俭烈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020年4月26日,庄浪县良邑镇郭魏村党支部书记魏俭烈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经查,魏俭烈同志身为郭魏村党支部书记,本应带头遵纪守法,秉公用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因殴打他人被公安机关治安处罚;与村民魏福地商议虚报国家危房改造补助名额,违规套取补助资金,用于个人支出和维修村部厕所支出;与村委会成员商议在魏三福等7户村民名下虚报国家危房改造补助名额,将违规套取的资金用于维修村部等支出。其行为已构成违纪,应给予党纪处分。
魏俭烈同志的违纪违法行为,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2020年4月,经庄浪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魏俭烈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