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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南坪镇中靳村一社党员靳红海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发布时间:2022-08-22 16:46:43浏览次数:657 信息来源:县纪委案件审理室字体: [ ] [ ] [ ]

2020年1月15日,庄浪县南坪镇中靳村一社党员靳红海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庄浪县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经查,靳红海身为共产党员,作为驾驶人员,明知酒后不能开车,纪法意识淡薄,规矩意识不够,放松自我约束。因犯危险驾驶罪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应给予党纪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庄浪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靳红海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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