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召开十六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汇报会
9月2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高赫主持召开十六届县委第二轮巡察工作汇报会。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杨静伟出席会议。
会上传达了省委巡视办《关于宁县委交叉巡察组巡察期间违纪违规情况的通报》精神,听取了县委第二轮巡察各巡察组工作情况汇报,领导小组各成员提出了修改意见,会议全面总结了本轮巡察工作的特点,认真查找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安排和部署了下一阶段的工作。
会议指出,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中央和省、市、县委对巡察工作不断提出明确要求,县委巡察工作越来越规范,成效越来越明显。各巡察组能够按照巡察任务要求,扎实开展工作,为促进被巡察单位各项工作起到了推动作用,也为巡察工作探索了一些好的做法,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切实发挥了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
会议要求,各巡察组要认真学习《通报》精神,高度重视,吸取经验教训,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明工作纪律,提升巡察质量。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要全面总结。本轮巡察还没有全面结束,接下来,各巡察组要对报告进行再完善,县委巡察办要加强指导,严格审核。尽快筹备召开十六届县委第二轮常规巡察工作县委书记专题汇报会议,全面总结本轮巡察工作。专题会议结束后,我们要按照程序向被巡察单位一一进行反馈。二要精准反馈。要严格按照“巡察办预先把关,领导小组再次审定,巡察组最后反馈”的原则,做好本轮巡察反馈各项工作。从政治巡察的高度制定报告,真正做到巡察情况明确,问题定性准确,查找问题由点到面,反馈问题见人见事。三要狠抓整改。巡察工作能否见实效,关键在于整改落实。各巡察组要督促各被巡察党组织将边巡边改问题尽快整改到位,县委巡察办、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要督促中长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坚决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巡察办工作人员参加会议。(供稿人:马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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