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工作程序

监察机关检查工作程序

发布时间:2022-08-22 16:45:56浏览次数:897 信息来源:庄浪县纪委监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字体: [ ] [ ] [ ]

监察机关对监察对象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进行检查。检查工作的程序是:对需要检查的事项予以立项;制定检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向本级政府或者上级监察机关提出检查情况报告;根据检查结果,作出监察决定或提出监察建议。

上一篇: 纪检机关办理申诉工作的程序

版权所有:中共庄浪县纪委 庄浪县监委 主办单位:中共庄浪县纪委 庄浪县监委

联系电话:0933—6621120邮箱:zlxjjwbgs@163.com

承办单位:庄浪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陇ICP备2022002371号

甘公网安备 620825020001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