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纪检监察网】庄浪:三“抓”深化思想教育 做好“后半篇文章”
“留置后,调查人员耐心地给我讲法律、党规党纪,我逐步认识到自己走上违纪违法这条路,根本原因是对党纪党规不知敬畏……”这是庄浪县纪委监委近期查办一名党员干部涉嫌职务违法案件时其在忏悔书里的深刻反思。
2024年以来,庄浪县纪委监委查办案件时精准运用“四种形态”, 紧抓“改、防、建”三个环节深化涉案人员思想教育,推动被问责、被处理的党员干部从“有错”向“有为”,从“迷途”向“正道”积极转变,做实做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为以案促改促治等工作打好基础。
抓“改”。在案件查办时,将政策法规、党章的学习作为对涉案人员思想教育的重要内容,帮助其尽快认清错误的性质和根源;同时通过谈心谈话、心理疏导等方式,了解倾听掌握其内心真实想法、缓解心理压力、打消错误认识,引导其深刻反思悔过。2024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立案159件15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7人,移送检察机关5人,均自愿认错认罪认罚。
抓“防”。在查办案件后,深刻剖析被查处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上的转变过程,将查办的典型案例作为开展警示教育的鲜活教材,做实以案释纪、以案说法、以案示警。不断压实党委主体责任,督促各部门单位立足实际,充分运用反面典型案例,分层分类召开警示教育会议,开展岗位违纪风险排查,将纪法教育、警示教育、廉洁教育抓在经常,融入日常。2024年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共开展党纪宣讲及警示教育活动65场次。
抓“建”。案件处理结束后,对受处理处分党员干部定期跟踪回访,检查其是否真正认罪悔过,确保思想教育取得实效,防止问题复发。督促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委(党组)以案为鉴,及时查找管理漏洞,建立相关制度机制,确保回访教育工作取得“回访一人、改变一人、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截至目前,对2024年以来受处分人员已完成102人的回访教育,其中15人受到重点回访。
“把思想教育融入查办案件工作全链条,从‘震慑威慑’到‘唤醒自觉’,惩戒好‘关键少数’也管住‘绝大多数’,力促每一起案件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供稿 陈维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