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庄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五一”“端午”假期是“四风”问题易发的节点,是检验领导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重要关口。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现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南湖镇教委副主任马新民违规报销差旅费的问题。2017年11月,南湖镇教委副主任马新民违规多报销差旅费519元。马新民受到警告处分,违规资金已退回。
2.南坪镇高庄村村干部违规接受村民宴请等问题。2015年2月,南坪镇高庄村村党支部原书记唐耀明、村原文书唐发才在为某村民出具身份证明的过程中,接受该村民宴请并收取“黑兰州”牌香烟各一条,二人还有其它违纪违规问题。唐耀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唐发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