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庄浪县纪委关于“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中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的通报
现将“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中查处的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庄浪县林业局退耕办副主任杨毅违规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问题2005年3月至2016年2月,庄浪县林业局退耕办副主任杨毅在担任庄浪县高科技种苗培育中心主任期间,参与套出国家专项资金208.05898万元。2017年3月23日,华亭县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对杨毅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华亭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2017年11月22日,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华亭县人民法院对杨毅犯滥用职权罪,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2018年3月30日,中共庄浪县纪委给予杨毅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庄浪县监察委员会给予杨毅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建议庄浪县林业局免去其退耕办副主任职务。
2.庄浪县林业局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人李积成违规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的问题2002年9月至2015年3月,庄浪县林业局果业技术服务中心工人李积成在担任南湖苗圃主任期间,参与套出国家专项资金116.597万元。2017年3月23日,华亭县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对李积成作出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华亭县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2017年11月22日,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了华亭县人民法院对其免予刑事处罚的判决。2018年4月19日,中共庄浪县纪委给予李积成同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庄浪县监察委员会给予李积成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对这些行为进行问责再次表明,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被通报的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全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强化责任担当,真正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记在心上、抓在手中,把工作职责扛在肩上、落实到行动中。各单位、各部门要以“三纠三促”专项行动为抓手,坚持问题导向,举一反三,深入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找准关键症结,把准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方案,全力抓好问题整改。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敢于动真碰硬,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不担当、不作为、弄虚作假的问题敢抓敢管,问责一个,警醒一片,持续推进“三纠三促”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