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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县纪委关于扶贫领域1起违纪违规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8-22 16:47:25浏览次数:520 信息来源:庄浪县纪委党风室字体: [ ] [ ] [ ]

今年以来,我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央、省、市纪委的部署要求,不断加大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惩治力度,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现将近期查处的1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卧龙镇仇沟村村干部违规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解决村级事务开支的问题

2014年,卧龙镇仇沟村在硬化一社至三社道路的过程中,村党支部书记仇满满、村委会主任柳建军、村文书仇沛业商议并征得农户谢某某本人同意后,在并未实施危旧房改造的该农户名下安排了危房改造项目。当年1.15万元危改补助资金到户后,仇满满从谢某某处收回1万元,用于支付该村一社至三社硬化路垫路肩所花费用。2018年5月10日,庄浪县卧龙镇党委分别给予仇满满同志、柳建军同志、仇沛业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易发多发的严峻复杂形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落实到扶贫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逐级压实贫困人口精准识别、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贫困人口低保救助、贫困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贫困人口医疗救助、贫困户危房改造补助、贫困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7个领域的条块责任,以良好的作风推进脱贫攻坚落到实处。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重点查处和纠正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行为,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坚强纪律保证,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成效取信于民,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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