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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凉纪检监察网】庄浪:挺纪在前 防止“小错”变“大祸”

发布时间:2023-07-04 08:49:00浏览次数:326 信息来源:庄浪县纪委监委字体: [ ] [ ] [ ]

“我虚心接受组织的批评教育,今后一定会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夯实工作举措,认真履职尽责……”近日,庄浪县岳堡镇某村相关负责人因工作责任履行不到位受到镇纪委的批评教育。这也是庄浪县纪检监察机构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监督管理的一个生动缩影。

近年来,庄浪县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精准把握政策措施,严格规范工作程序,制定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对用活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提出具体要求。同时,紧盯重要节点、关键岗位和重要领域,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程项目建设、乡村振兴、粮食购销等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中,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谈话函询等方式,做到早提醒、早警示、早纠正,力求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针对适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方式类型多的特点,庄浪县纪委监委着力在常态化、规范化上下功夫,建立“统计+督促+分析”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督促各乡镇纪委、派驻(出)机构以及机关各纪检监察室及时汇总分析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党员干部情况,对所运用的文书进行不定期抽查核实。同时,充分运用谈心谈话制度,对被处分党员干部的思想状态、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处分期满后,及时督促各级党委(组)将影响期满的受处分人员纳入正常的干部选拔任用范围,在“严管”与“厚爱”中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今年以来,庄浪县纪委监委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13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共计93人次,占比71%。

“惩治不是目的,严格要求、教育和保护党员干部才是根本。接下来,我们将通过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多举措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真正做到防患未然‘治未病’”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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